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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金融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进行招标,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
  3.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2家中标单位提供项目服务,服务期限暂定为两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项目金额及服务收费报价:
  投标人以我行股东大会通过金融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50亿元(不代表实际采购承诺)为基数、按照承销费率(单位:‰,千分之几)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仅作为招标人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个评分参考指标,不代表实际采购承诺。为确保服务收费公平公正,投标人若中标后,须按照2家中标单位中服务收费报价最低的单位投标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①统筹安排、协调金融债券发行工作;
  ②负责准备发行人向监管机构提交的全套申报文件;
  ③负责本次项目发行有关的申报、审批、发行承销、登记托管、信息披露等事宜,以及证券发行后续服务支持;
  ④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发行人本期债券;
  ⑤法律规定和交易文件约定的应提供的相关服务等。
  4.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末,招标人资产总额1132.70亿元,负债总额1008.37亿元,所有者权益124.3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847.1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565.65亿元,不良贷款余额5.72亿元,不良贷款率1.01%,拨备覆盖率327.00%,损失准备充足率157.49%,新标准资本充足率18.64%。2017年9月,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招标人主体信用等级评为AA+,评级展望稳定。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程序: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审核、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递交投标文件、评标、定标、商务谈判与合同签订等步骤。
  7.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2家中标单位。
  8.其他说明:
  (1)本项目完成招标后,中标单位需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供服务;
  (2)合作期限内,招标人将根据评价体系对中标人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投标人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或在考核中被评价为不合格,合同即中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声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行业业绩。
  5.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服务支持能力。
  (二)投标人应该具备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营业范围应满足招标人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并经年检合格;
  2.注册资金(实缴资本,提供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3.投标人类型:
  (1)如果投标人为证券公司,须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如果投标人为银行,须具备银行间交易商协会A类主承销商,且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服务规范,诚信度高,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和业绩,拥有强大的承销队伍,丰富的承销和服务经验及实施能力;
  7.具有近三年(自2015年01月01日起,下同)在金融行业担任金融债券牵头主承销商或独家主承销商的同类项目业绩;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项目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和违规执业行为。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任何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本次项目不接受最近三年内(自2015年01月01日起)在各种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形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3.本次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相同、具有全资或控股母子公司关系的投标人同时投标。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报名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8年05月31日至2018年06月06日(公休日、节假日包含在内),通过发送邮件至邮箱csnsyhjzcg@126.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版彩色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版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其他上述投标人应具备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原版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请按附件(长沙农村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公开招标报名资料)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相关资料原版彩色电子扫描文件(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彩色原版扫描保存为pdf格式)。邮件报名和文件名称为:长沙农村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公开招标报名资料——XX公司。
  (二)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根据意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方具备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格。招标人于2018年06月08日至2018年06月14日(暂定时间,公休日、节假日包含在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联系邮箱。
  请报名投标人务必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准确无误,因提供错误的联系方式或电子邮箱导致报名投标人未能收到招标文件的,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报名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后果。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06月15日下午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问题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汇总所有问题后,将视情况进行澄清答疑,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布给各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会相应延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27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湖南农村金融大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7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湖南农村金融大厦6楼)。
  如遇特殊情况须变更开标时间和地点,请以招标人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湖南农村金融大厦。
  3、联 系 人:
  (1)报名联系:计划财务部吴先生13974823190、0731—89801613;
  (2)业务咨询:金融市场部樊女士18684680387、0731—89801686。
  4、电子信箱地址:csnsyhjzcg@126.com。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31日
  

 

  

  附件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公开招标报名资料(参考格式)
  • 文档下载:附件:长沙农商银行金融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公开招标报名资料2018053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