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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税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税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进行招标,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长沙农村商业银行税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3.基本情况:招标人总部在湖南农村金融大厦(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目前辖属160多个营业网点,分布在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望城区、开福区、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6个区域

1目前招标人主要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共有9个纳税主体。其中增值税按照“分支机构预缴、总机构结算汇缴”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当期应纳所得税额,按照上年度各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在总、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就地缴库

2继续优化税务管理体系、提升税务风险管理水平,招标人拟选聘税务师事务所,以协助开展全行日常税务咨询与税务鉴证等工作

4.项目内容:

1)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的日常税务咨询以及税务鉴证相关服务具体如下:

A.日常税务咨询服务

合作期限内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日常增值税普票、专用发票及电子发票申领工作,发票验旧,发票记账联、红冲作废归档整理,日常发票开具,发票台账登记,进项发票勾选

每月登记合同台账计算印花税

历史土地房产清理,申报系统已录入房产土地核对

历史已出租房产合同登记,录入各分支行及总行税务申报系统,计算缴纳出租房产税,同步更新税务系统采集信息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汇总及分配数据的复核,以及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增值税附加、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残保金及代扣代缴等各项税金(税费)复核及代理申报

协助处理各项税收检查和税务风险处理等工作

提供专业的税务政策咨询和税务疑问解答

委派税务专员一名,每周驻场1—2次,协助处理税务日常工作等

B.税务鉴证服务

包含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鉴证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及鉴证。两项工作专业性较强,其中: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鉴证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税款清算、总行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出具书面的全行所得税鉴证报告;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并出具鉴证报告。详细包含总行、各分行资产报损报备报告;免税收入等其他税务事项报备和资料整理,确保所出具的报告应当符合相关税务政策要求,并对出具的报告承担相应审计责任。同时应结合招标人年终决算进度,每年末提前开展企业所得税预审工作

(2)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综合评分法择优选择确定1家中标单位同时确定1家备选单位,负责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

3)合作期限暂定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考评不合格不续签;②具体内容与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程序: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审核、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递交投标文件、评标、定标、商务谈判与合同签订等步骤。

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确定1家中标单位(同时确定1家备选单位)

在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之前,招标人有权对符合要求、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单位固定经营办公场所以及类似项目案例服务单位等进行实地踏勘。如果招标人认定该中标候选单位无法完全履行采购合同,招标人有权按照排名顺序依次对综合评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踏勘,依次类推

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其他说明:

1)在最终授标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单位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资格复审。通过上述方案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必须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保留调整前述合同产品和服务范围与内容的权利。

2)合作期限内,招标人将根据评价体系对中标单位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具体细则以招标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为准中标单位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或在考核中被评价为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直接终止合作、解除合同、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禁止其参与招标人任何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或者获得法人单位有效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声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服务支持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具有良好的管理经验,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度高。

(二)投标人应该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下同)合法注册或登记的法人单位或者获得法人单位有效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求成立时间在叁年(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必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纳入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要求执业资格证书载明执业机构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原版彩色清晰复印件)。

3.投标人注册税务师必须不少于10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湖南长沙地区(包括浏阳市宁乡市长沙县)具有至少一个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办公、管理、资料存档等要求,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并能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能够满足招标人需求

4.投标人年(20190101日起,下同)具有银行机构领域(指独立法人银行机构省级分行机构,不包括村镇银行。其中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商行或农商行在某省没有省级分行机构,则以该省会城市分行机构为准)税务服务类似项目案例业绩同一个法人机构及其辖属分支机构的单项业务服务项目案例、同一个项目合同续签等视为一个项目案例;②必须提供A.关键信息的合同文本或协议B.相关结算发票等证明资料原版彩色清晰复印件或打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说明:投标人如为湖南长沙地区分支机构投标无独立法人资格则必须另外提供总部有独立法人资格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除总部授权书必须加盖总部单位公章外,其余材料均可加盖分支机构单位公章,总部机构必须对分支机构投标行为以及投标材料所有事项均予以认可),并且类似项目案例业绩要求必须为湖南长沙地区分支机构项目案例同时,投标人总部以及湖南长沙地区分支机构成立时间、经营范围等内容必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投标人如湖南长沙地区无分支机构、以总部机构(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非湖南长沙)名义参与报名投标,则要求湖南长沙地区必须要有一个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否则将被视为不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投标人(总部机构注册登记在非湖南长沙地区)在湖南长沙地区的分支机构如为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则必须以该子公司名义参与报名投标。子公司参与报名投标,则无须提供总部授权书,但子公司成立时间、经营范围、类似项目案例业绩要求等内容必须满足上述要求

5.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和违规执业行为同时,团队人员必须熟悉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与职业能力,具相应的税务工作经验

其中,拟派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下:

1注册单位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以及最近1年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明细流水证明

2)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注册税务师证书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原版彩色清晰复印件

3经验要求:年(20190101日起,下同)具有银行机构(指独立法人银行机构省级分行机构,不包括村镇银行。其中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商行或农商行在某省没有省级分行机构,则以该省会城市分行机构为准)领域税务服务两年(含)以上工作经验不局限于投标人单位同一个法人机构及其辖属分支机构的单项业务服务项目案例、同一个项目合同续签等视为一个项目案例经验时间按每份合同服务年限汇总计算,单个合同服务经验时间从合同约定服务开始时间计算至投标截止日。经验时间汇总计算,整年份的按年数计算,超出部分不满一年的, 6个月(含)以上按一年计算,未超过6个月则不予以计算。同一年份服务多家银行机构总部,经验时间不重复计算②必须提供A.关键信息的合同文本或协议等证明资料原版彩色清晰复印件或打印件,要求证明资料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个人姓名以及职务等关键信息或提供其他有效证明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其他要求:投标人若成为中单位,则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合作期限内保持固定不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各种经营活动以及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之行为(本项目不接受在经营活动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之行为或者受到过市场监督等管理部门严重处罚的单位报名参与采购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本次项目不接受最近年内(自202101月01日起)在各种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形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3.本次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同、具有全资或控股、或具有其他类型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投标。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如若发现投标人出现转让标的行为,招标人将直接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入库)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如有)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由投标人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等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报名网站邮件都要报名,参照附件报名资料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0201日至20240219(公休日、节假日包含在内)通过注册登录招标人采购管理系统https://cggl.crcbbank.com:8089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附件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csnsyhjzcg@126.com

报名请按附件《长沙农村商业银行税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报名资料》(参见公告底部)中的要求提供①一份完整的Word版文件(打印签字盖章前的最终Word电子版)以及②一份完整的Pdf版文件Word版报名资料双面打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版彩色扫描保存为一个清晰完整的Pdf文件格式)。请注意检查电子文件是否损坏无法打开。邮件报名和文件名称均为长沙农村商业银行税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报名资料——XX公司

说明:如遇到采购管理系统网站无法打开等特殊情况,烦请与工作人员联系。为确保报名成功烦请投标单位报名人员同步发送短信至招标人工作人员手机(计划财务女士14726963071),短信内容为:XX公司报名参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税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报名资料详见邮件。

(二)发送招标文件

招标人根据意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方具备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格。招标人于2024022020240224(暂定时间,公休日、节假日包含在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联系邮箱。

请报名投标人务必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准确无误,因提供错误的联系方式或电子邮箱导致报名投标人未能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及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一律由报名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以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于20240227日(周)下1700电子邮件形式将问题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汇总所有问题后,将视情况进行澄清答疑,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布给各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会相应延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6日(周上午0900 (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会议室1505(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农村金融大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40306日(周)上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楼会议室1505(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农村金融大厦)。

如遇特殊情况须变更开标时间和地点,请以招标人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农村金融大厦。

3.联 系 人(来电咨询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09点00分至11点00分、下午15点00分至17点00分):

1)报名联系:计划财务部吴先生13974823190、0731—89801909;

2)业务咨询:计划财务女士14726963071。

4.电子信箱地址:csnsyhjzcg@126.com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0201 
  • 文档下载:附件:长沙农村商业银行税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报名资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