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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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存款账户

  一、功能定义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产品简介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辅助结算账户,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通过该账户办理。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三、适用对象
  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的单位和组织。
  办理所需资料详见《一般存款账户办理所需资料》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附:
 单位活期结算账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开户资料
开户资料清单 序号 种类
1 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
(可参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资料速查表)
2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 因借款需要开立的需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异地借款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帐户的,应出具异地取得贷款的合同);因其他结算需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
特别提示    
1、所有证件须是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2、因反洗钱需要,如存款人为企业、非法人企业、企业外地常设机构或企业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且首次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则还需提供该企业的以下信息和资料:
(1) 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信息资料,主要包括: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合伙协议、信托协议、备忘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2) 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信息资料,主要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包括相关的投票权类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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